查看: 1558|回复: 9

保洁人员能否参与器械清洗

[复制链接]

9万

主题

9万

帖子

9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96800
发表于 2010-3-13 22: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检查供应室时发现手术器械都是保洁人员在清洗,我规定要护理人员清洗。因保洁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无医学常识,个人防护也不到位,存在很多安全隐患。但供应室护士长说外出学习参观很多大医院也是保洁人员在清洗,请教各位老师这样可行吗?



上一篇:高压蒸汽灭菌后的包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干燥下一篇:取消储槽后的烦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88

帖子

174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74
发表于 2010-3-13 22: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护士偷懒,不应该保洁员清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46

帖子

53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53
发表于 2010-3-13 22:0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onmed 于 2010-3-14 00:44 编辑

国家标准 GB/T 19974-2005《医疗标键产品灭菌 灭菌因子的特性及医疗器械灭菌工艺的设定 确认和常规控制通用要求》中指出:
E.2.2 人员  Personnel
不同阶段人员的资格、培训和经验取决于进行的活动。通用培训指南作为整个质量保证体系的一部分,见GB/T 19004。
特殊的资格和培训对负有下列责任的人员是恰当的:微生物测试、化学分析和配方设计、设备的安装、设备维护、物理性能鉴定、灭菌器常规操作、校准、工艺设计、设备规格。



  只要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护士与保洁工是一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3

帖子

4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4
发表于 2010-3-13 22: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保洁员清洗能保证质量,我觉得应当是可以的,一个称职的保洁员可以胜过一个低素质的护士。因为去供应室的护士总有这样那样的原因。保洁员的参与对手工清洗器械的供应室还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7

帖子

181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81
发表于 2010-3-13 22: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供应室
支持,只要培训合格就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4

帖子

73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73
发表于 2010-3-13 22: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conmed


    您讲的是灭菌工艺,而这是器械的清洗,不是一个概念的东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4

帖子

73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73
发表于 2010-3-13 22: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不赞成,保洁员对医院感染的相关知识了解多少??对器械的结构和清洗方法又了解多少?
当然如果对他们进行了相关的培训的话是可以的,但有多少医院会把保洁员纳入医院的学习体系里??
毕竟感染知识的学习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6

帖子

108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08
发表于 2010-3-13 22: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有规范,保洁员按规范去做,就能做好,如果护士不想做,硬要她去做,反而做不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14

帖子

178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78
发表于 2010-3-13 22: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给保洁员培训到位,她们一样能做好。说白了,供应室一般护士都不愿意去的,当然干活也就不会那么认真了,相反如果保洁员懂点专业知识,又安心工作,也许效果会更好。很多医院都是保洁员在清洗器械,当然有护士在指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51

帖子

5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5
发表于 2010-3-13 22:0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关键是清洗质量的控制,如何监督才是主要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浙ICP备16040142号-3)|山东省消毒供应质量控制中心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