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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8 1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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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第二十二条 手术部(室)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建立并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并按照医院感染控制原则设置工作流程,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
第二十三条 手术部(室)应当通过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空气质量控制、环境清洁管理、医疗设备和手术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措施,降低发生感染的危险。
手术部(室)应当严格限制非手术人员的进入。
第二十四条 手术部(室)应当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要求,使用手术器械、器具及物品,保证医疗安全。
第二十五条 手术部(室)的工作区域,应当每24小时清洁消毒一次。连台手术之间、当天手术全部完毕后,应当对手术间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实施感染手术的手术间应当严格按照医院感染控制的要求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第二十六条 手术部(室)应当与临床科室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患者手术部位感染的预防措施,包括正确准备皮肤、有效控制血糖、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以及预防患者在手术过程中发生低体温等。
第二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实施手术过程中,必须遵守无菌技术原则,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实施标准预防。
第二十八条 手术部(室)应当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制订具体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第二十九条 手术部(室)的医疗废物管理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来源《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卫医政发〔2009〕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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