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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963平淡 于 2014-11-12 09:08 编辑
在医院感染诊断标准中“深部手术切口感染 无植入物手术后30天内、有植入物(如人工心脏瓣膜、人造血管、机械心脏、人工关节等)术后1年内发生的与手术有关并涉及切口深部软组织(深筋膜和肌肉)的感染,并具有下述四条之一即可作出临床诊断:①从深部切口引流出或穿刺抽到脓液,感染性手术后引流液除外。②自然裂开或由外科医生打开的切口,有脓性分泌物或有发热≥38℃,局部有疼痛或压痛。③再次手术探查、经组织病理学或影像学检查发现涉及深部切口脓肿或其他感染证据。④临床医生诊断的深部切口感染。病原学诊断在临床诊断基础上,分泌物细菌培养阳性。”
请问老师:“有植入物(如人工心脏瓣膜、人造血管、机械心脏、人工关节等)术后1年内发生的与手术有关并涉及切口深部软组织(深筋膜和肌肉)的感染,”此条中“植入物”包括四肢骨胳如胫腓骨、肱骨、股骨等部位植入的钢板或钛板吗?
假如植入钢板或钛板部位在术后一年内发生了软组织感染而再次入院,属于院内感染吗?
若属于院肉感染,用抗菌药物治疗控制感染后再行手术,需要遵循术前0.5-2小时用抗菌素,术后应用抗菌药物不能超过24小时这一原则吗?
假如术前为控制感染一直在用,术前2天停用抗菌药物,术前0.5-2小时时再应用抗菌药物,术后一直应用抗菌药物到切口拆线,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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