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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新生儿感染HIV事件 医院管理充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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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0 05: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宜宾新生儿感染HIV事件 医院管理充满漏洞
2017-03-29 来源:丁香头条 A- A+

如果医院能从自身建设上,堵住上述漏洞中的哪怕一个漏洞,即使该孕妇刻意隐瞒病史,医院都应该知道,该孕妇是梅毒和 HIV 抗体初筛阳性。
这两天,一则「宜宾孕妇称产检 HIV 阳性未获告知致新生儿感染,卫计委介入」的新闻经多家媒体报道,引发沸沸扬扬的热议。
其中,很多网友从该孕妇梅毒和 HIV 抗体呈阳性但其丈夫均为阴性这一点,怀疑夫妻至少一方刻意隐瞒病情,甚至存在恶意敲诈医院的可能性。
还有本身在疾控中心工作的网友表示,曾见过多起 HIV 检查阳性的患者,刻意留下假联系方式,令工作人员无法通知到本人,最后前来索赔讹诈的情况。
然而,根据目前已公开信息,并不能确认或排除这个家庭存在刻意隐瞒病情的情况。
头条君邀请到数位多年从事医疗质量控制与患者安全的一线管理者,大家的意见高度一致:四川省宜宾市妇幼保健院在接诊该孕妇多次孕检的几个月内,均未发现该孕妇梅毒和 HIV 抗体呈阳性,不论患者或其家庭是否刻意隐瞒,医院本身的各环节与流程,「每一层都存在漏洞」。
漏洞 1:危急值报送流程自始至终没走完整
该孕妇是到宜宾市妇幼保健院的妇产科门诊做的产检。该院于 2001 年被时四川省卫生厅评为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首次就诊时,该院医生按常例查血。随即,检验科检出该孕妇梅毒和 HIV 抗体呈阳性。
那么,第一个漏洞来了。该检查结果,首先归属危急值报告范畴。检验科报告给谁了,之后又做了什么——危急值流程,走完了么?
首先引经据典搬政策。
我国不论对三级医院还是二级医院,都有危急值管理要求,只不过二级医院的内容和项目相较于三级医院少了很多,而且对危急值管理的具体方法没有强制性要求,而是要各医院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并执行自己医院内的危急值管理体系和流程。
而对于危急值而言,重要的一点,在于务必通知到医生,医生通知到患者本人。
也就是说,检验结果不论是由检验科、输血科,还是影像科出具,一旦涉及危急值,首先要确保能通知到接诊医生,不论医院是通过不会自动消失而必须有点击动作的系统自动弹窗,还是直接给医生打电话,
必须先通知到接诊该患者的医生本人,记录通报时间,医生要回复,并记录接到时间,进而通知到患者本人,医疗副院长负责监督该过程的处置措施和时间节点是否合理。
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通知了接诊医生,接诊医生未联系到患者本人,更要命的是,也未对该产妇的建档信息更新。
对于未联系到患者本人的情况,医生应报医务科或院总值班,由后者继续联系。如仍无法联系到患者本人,医疗机构出于社会责任,可根据患者就诊时留下的姓名等信息,联系当地派出所或居委会代为寻找。
对于未对该产妇的建档信息更新的问题,医生的责任更大。如果信息已更新,那么不论随后产检更换了多少位不同医生,都能看到该产妇梅毒和 HIV 抗体阳性的信息。
因此,第一个漏洞是,该院的危急值报送流程,在几个月内,自始至终没走完整,也没有相关领导负责跟进。
漏洞 2:未遵循传染病上报流程
梅毒和 HIV 抗体呈阳性,还意味着,此事涉及公卫和传染病领域。
照例先搬政策。《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对此都有明确要求。医院接诊到梅毒和 HIV 抗体呈阳性患者,应将初筛结果同时报告医院内的公共卫生科(是的,还有这个职能科室!),且应将患者转至有确诊资质的医疗机构或实验机构,比如有专门实验室的大型医院,或者当地 CDC,重新抽血化验,得出确诊结果。
就是说,医院向传染病部门报告,是必须走的规范动作。如果确诊结果仍为阳性,则应将该结果按规定上报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如 CDC。
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显然也没有完成传染病上报流程。
漏洞 3:未涉及母婴阻断
这个事件的特别之处还在于,涉及母婴传播,所以,初筛发现孕妇的梅毒和 HIV 抗体呈阳性时,还有第三个需要报告的部门,即医院内的妇幼科。
由该科与孕妇沟通,包括,帮助孕妇理解病情;询问孕妇是否选择继续妊娠;介绍国家相关的免费治疗政策等。
如果孕妇选择继续妊娠,医院需要与孕妇签署一系列知情同意文件和风险告知文件,并对孕妇开展母婴阻断治疗,保证孕妇服药和监测情况。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初筛阳性也是服阻断药的指征。
当然,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更没有进行这一步。
以上 3 个漏洞,都是门诊首诊发现血检初筛阳性时应完成而事实上未完成的。同时,这也有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对孕产妇健康管理的要求。
即,免费为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提供 1 次孕早期健康管理、2 次孕中期健康管理、2 次孕晚期健康管理和 2 次产后访视。 其中明确要求,在第 1 次孕早期健康管理时,包含孕妇健康状况评估,
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根据检查的结果,填写第 1 次的产前随访记录表。如果发现孕妇有妊娠问题或严重并发症,医生会及时将其转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诊治。」
作为二乙妇幼保健院,检查结果填写到哪里去了?
漏洞 4:多次接诊均未补齐血检单
首次就诊的漏洞终于告一段落,现在是后续漏洞。
该孕妇的产检及生产,都是在宜宾市妇幼保健院完成的。在多次产检过程中,4 名接诊医生都未发现,或者说都未深究该产妇的血液检查单缺失这个问题。
查一下建档信息,发现存在缺失,开单重新检查,真的很难很麻烦么?
漏洞 5:检验科未追溯结果
理论上,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报了梅毒和 HIV 抗体阳性的初筛检查结果,事后应询问确诊结果。
这首先因为我国的初筛策略是「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的大撒网,以确保极低的遗漏率。这就会使初筛有较高的假阳性率。而这也正需要医生与产妇沟通:你有可能只是假阳性,所以需要再次抽血来确诊。
同时,检验科出于改进技术和持续质控的目的,也应追溯初筛后的确诊检验结果,以不断改进科室工作。
而不论是用较传统的金标法,还是较先进的化学发光法,检验结果都能在 24 小时内出来。
但宜宾市妇幼保健院在几个月内,都没追究结果,这也是说不过去的漏洞。
质疑:真的是刻意隐瞒么?
最后附上一个质疑点吧。
对于很多医疗圈网友亲身经历过的患者隐瞒 STD 病史,或者对此事件的怀疑,这里有个细节请大家注意:该孕妇,是多次到宜宾市妇幼保健院产检的。
如果她屡次产检是使用不同的身份信息,那么,医院有理由怀疑她的真实身份,且应该上报公安局。
如果她每次使用的是同一个伪造的身份信息,那么,医院其实是没有责任去核实她的身份证真伪的,除非就诊者与所持证件存在明显的巨大出入,否则医院不是公安机关,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去查证就诊者的信息。
而这个孕妇,多次产检和最后生产,用的都是同一个身份信息,在医院都是同一个建档信息。如果医院能从自身建设上,堵住上述漏洞中的哪怕一个漏洞,即使该孕妇刻意隐瞒病史,即使她初次就诊后消失不见,最后生产前一刻才再来到医院,医院都应该知道,她是梅毒和 HIV 抗体初筛阳性。
不过这个质疑,也只是质疑。
总之,不论患者是否刻意隐瞒,医院制度与流程的不健全及不落地,内部管理混乱,以及由此每一层都出现的漏洞,和由此反映出的医务工作者责任心缺失,是毋庸置疑的,还是请先做好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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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0 05:44: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哪起感染事件,我们感控人都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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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0 05:44:0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分析的很透彻,一个小小的疏忽都会给医院带来很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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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0 05:44:0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对,不管患者是否刻意隐瞒,医院自己的职责没有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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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天使 发表于 2017-3-30 08:02
不管是哪起感染事件,我们感控人都难辞其咎。
实际上这个事件,我认为跟院感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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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0 05:44:05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上的疏忽肯定是无容质疑的,而且环环相扣,医务人员应从此事件中反思,找出管理漏洞,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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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0 05: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老师的分享,医院感染管理任重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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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0 05:4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已转发管理圈学习,吸取教训,利人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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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0 05: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事件的出现,往往都存在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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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0 05: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控人的工作没有院长的支持寸步难行,所有的制度规范无法落到实处,国家追责应该从根源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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