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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发现医院感染病例要求经管医生在该病历的哪些地方需要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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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 22: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临床医生一旦发现医院感染病例,首先要在24小时内报告院感科,感控人员下病房详细填写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为方便查看是否为漏报病例,不知道是否要求经管医生在病程记录上注明“已报院感科”或医嘱上注明“已报院感科”,望各位老师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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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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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 22: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经管医生在病程记录上没必要注明“已报院感科”或医嘱上注明“已报院感科”,但需要在病程记录上描述感染表现及其检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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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 22: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方便查看是否为漏报病例,可要求经管医生应在病程记录上描述感染表现及其依据、治疗方案等,并注明“已报院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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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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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 22: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规定就自创呗,达到目的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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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 22: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上各位老师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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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 22: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千万不要“在病程记录上注明“已报院感科”或医嘱上注明“已报院感科””字样。目前大家对医院感染还不太了解,特别是病人,但病人知道有“医院感染”这个词,而且打官司获胜的机会多。法官也不懂何谓“医院感染”,打官司的依据就是病历记载。如果在病历上明确的标清楚是医院感染,这对医院不利,对病人及法院有利。为了少惹麻烦,还是只建议在病例上写清临床表现、临床诊断及处理意见即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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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 22: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观点,别给自己下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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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 22: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yhy8562243 发表于 2012-2-3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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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在病程记录上注明“已报院感科”或医嘱上注明“已报院感科””字样。目前大家对医院感染还不太了 ...
老师说的对,现在医疗纠纷形势这么严峻,患者一旦抓住点蛛丝马迹不达目的就闹个不休,严重干扰医院正常工作。最好还是别在医嘱及病历中注明,只要在病程记录中把有关症状、体征、辅助检查等诊断依据及治疗情况描述清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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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 22: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报过没报过院感科工作人员应该很清楚的啦,不需临床注明,院感科工作人员分管病区应该要动态掌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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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 22: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老师的提醒,为了给自己少惹麻烦,我看还是不要注明“已报院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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