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6-1-8 12: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加强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保障洗涤消毒质量 (一)自行洗涤消毒的医疗机构。要加强内设洗衣房管理。一是完善组织管理框架。设置专门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建立后勤、医务、医院感染、护理等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的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责任到位。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工作制度,至少包括医用织物回收、洗涤消毒、质量管理、定期更换等制度,并保障制度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洗衣房环境卫生管理。合理规划布局,符合环保要求。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分区明确。设置独立的人流和物流通道;接收污染的医用织物与发放洗涤消毒后的医用织物应当分区管理。工作流程合理,物流由污染区到清洁区,不交叉、不逆行。保证环境清洁卫生。四是加强环节管理。加强医用织物分类回收管理,传染性疾病科使用后的医用织物,以及被血液、呕吐物和患者其他体液污染的医用织物应当单独回收并洗涤消毒。严格按照洗涤消毒标准操作规程,根据医用织物的污染性质、程度和使用对象进行分类洗涤消毒。对洗涤消毒后的医用织物进行妥善保存并及时提供临床使用。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要求,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水排放应当符合环保要求。五是加强洗涤消毒质量控制。对洗涤消毒后的医用织物,应当有专人对其性状、表面污渍、破损等进行检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微生物学监测。六是加强人员培训。加强洗衣房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和能力培训,熟练掌握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能和医院感染防控基本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