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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往事随风 于 2014-3-16 10:30 编辑
最近 工作感觉开展的不太顺心,各部门对同样的诊疗器械所选用的消毒灭菌方法不一致,我个人认为从医院规范化管理的角度考虑,应该统一标准,但我们院感办只能检查是否达到消毒灭菌水平,具体的操作流程是护理部制定的,和护理部沟通,护理部感觉没必要。我想如果这样的问题卫计委能制定明确的规范或要求,如2012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中规定含氯消毒剂的配置,用蒸馏水稀释,密闭保存,应现有现配,使用时限小于等于24小时。再如卫计委印发的《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中指出盛放用于皮肤消毒的非一次性使用的碘酒、酒精的容器等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同时更换灭菌容器一次性小包装的瓶装碘酒、酒精,启封后使用时间不超过7天。我感觉只要有明确的标准或规范,检查督促落实就很好执行,如果没有,像这样的事情很难检查,应为每个部门的说法不一样。就比如我院弯盘的消毒方法,怎么做的都有,不好统一。各有各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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