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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5 12: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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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333—2013洁净手术部(室)的验收项目
一、工程验收
1.医院的洁净手术部(室)均应按本节规定独立验收。
2.净化空调工程验收,分竣工验收和综合性能全面评定两个阶段。
3.验收的内容包括建设与设计文件、施工文件、施工记录、监理质检文件和综合性能的评定文件等。
4.洁净手术部的其他设施,应按设备说明书、合同书,由建设方对设备提供方和安装方分别进行验收。其中医用气体装置验收要求见附录A。
二、工程检验
1.竣工验收和综合性能全面评定的必测项目应符合表10.3.1的规定,其中风速风量和静压差应先测,细菌浓度应最后检测。
表10.3.1必测项目
竣工验收 综合性能全面评定
通风机的风量及转数
系统和房间风量及其平衡
系统和房间静压及其调整
自动调节系统联合运行
高效过滤器检漏
洁净度级别 Ⅰ级洁净手术室手术区和Ⅰ级洁净辅助用房局部100级区的工作面的截面风速
其他各级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的换气次数
静压差
所有集中送风口高效过滤器抽查检漏,Ⅰ级洁净用房抽查比例应大于50%,其他洁净用房应大于20%
洁净度级别
温湿度
噪声
照度
新风量
细菌浓度
2.不得以空气洁净度级别或细菌浓度的单项指标代替综合性能全面评定;不得以竣工验收阶段的调整测试结果代替综合性能全面评定的检验结果。
3.竣工验收和综合性能全面评定时的工程检测应以空态或静态为准。任何检验结果都必须注明状态。
4. 竣工验收的检测可由施工方完成。综合性能全面评定的检测,必须由卫生部门授权的专业工程质量检验机构或取得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条件的第三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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