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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份医疗废物规定中常见问题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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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9 21: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整理丨周谋清(东莞东华医院)
审稿丨王世浩(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主要是为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规已经制定了十余年,因此对诊疗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实用性略显不足,因此各省市纷纷出台了相关的规范,细化了分类标准,现将大家关于分类过程常见的几个问题,分享给大家!


阅读本文前,请您务必先了解:不同地区根据国家要求制定的规定,一般有其适用范围,一般只适用于本地区参照执行,仅供其它省份单位参考借鉴。



[h1][/h1]问题一:医院有很多病人拍了CT片、DR片、X光片带来给医生看后没带走,已经很长时间了,有的已明确表明自己不要了,是否按照医疗废物处理?


答:在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中,并没有提及相关内容的分类要求,物品本身也不存在造成疾病传播的可能,个人认为应该按照生活垃圾处理,或按本地区的固定参照执行。


温馨提示:处理时注意胶片上患者的隐私,避免泄漏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h1][/h1]问题二:请问一下,医院输液器使用后剪下针头和输液胶管下三分之一,是否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一样处理?



答:广东省地区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粤环〔2013〕73号)中要求:

二、分类收集,做好源头减量工作
根据原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的要求,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一次性输液胶管(剪除针头和输液胶管下1/3部分),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


题外话:虽然医疗废物的量减少了,但是护士的职业暴露风险增加了,工作量也增大了,各医院还是要做好相关的风险评估,找到合适的处理措施。



[h1][/h1]问题三:新生儿科患儿使用的尿不湿属于医疗废物吗?


答:湖北省地区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流程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发〔2017〕13 号)中规定:

非感染性患者使用的尿不湿、纸尿裤、卫生巾、卫生纸、B超耦合剂擦拭纸等接触患者完整皮肤的用品、各种器材、各种用品的外包装、药盒等不属于医疗废物。《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试行)》、《广州市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与处置方法指引》、《四川省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中也有明确要求。


题外话:根据上面文件的意思,是否可以反推出:感染性患者使用接触患者完整皮肤的用品,不属于生活垃圾,而应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比如多耐患者使用的一次性卫生用品,大家可以讨论一下。




问题四:外科手术患者取出的内固定钢板,如何处理?


答:四川省地区发布的《四川省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单中:感染性医疗废物包括:
“2、废弃的医用棉纤维类、非锐利金属类、纸类等废物。如引流条、纱布、绷带、棉球、棉签及其他各种敷料;废弃的污染被服;内固定钢板。”



问题五:盛装各类消毒剂的塑料瓶,该如何处理?


答:四川省地区发布的《四川省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中规定,不属于医疗废物的生活垃圾:

1、一般病人、医务人员产生的剩餐;
2、消毒剂、药物、医疗器械、医疗用品的纸类或塑料包装; 
3、废弃的干手纸巾;
4、经过消毒处理的废弃医用织物;
5、病人尿不湿、卫生巾、一次性尿垫、纸巾等物品
6、一次性鞋套。


题外话:问题四和问题五中都有涉及到废物的医用织物,按照医疗废物还是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条件,就是是否经过消毒处理,如果有消毒处理,则要保留好消毒的记录。


在实际工作中,关于医疗废物的分类还存在哪些问题?或者您所在地区是否出台过其它的相关规定呢?
可以在本文下方留言,或在SIFIC论坛相应版块中发帖讨论哦。

图文丨那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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