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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earhang

一次性透析器使用后是否要有销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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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9: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没有销毁,一次性透析器毁形很难,我们有交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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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9: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销毁吧,交接登记好最后都是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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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9: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应该按2004年以来废物管理办法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是2000年颁布的,滞后了。检查时拿出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给检查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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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9: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毁?从职业暴露防范的角度分析,不应该毁,1、透析器很硬难毁,易溅出,2、毁形易造成二次污染,应与输血皮条一样处理,不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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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9: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老师的解答,学习老师们的方法,建个使用后透析器交接登记本,医疗器械监督部门检查的时候拿登记本和《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给他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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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9: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遵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不会有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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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9: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销毁本身就容易发生职业暴露,没有必要,用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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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9: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毁形,并交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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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9: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按医疗废物登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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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9: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从不进行销毁,也没有好办法销毁啊!但是严格进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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