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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1 1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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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血透室管理规范讨论稿:第二十四条 血液透析室应当保持空气清新,光线充足,环境安静,符合医院感染控制的要求。
(一)清洁区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III类环境的要求;
(二)清洁区应当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
(三)每次透析结束应更换床单、被单,对透析间内所有的物品表面及地面进行消毒擦拭。
第二十五条 血液透析室应当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监测制度,包括环境卫生学监测和感染病例监测,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如存在严重隐患,应当立即停止收治患者,并将在院患者转出。
第二十六条 血液透析室应该设立隔离治疗间或隔离区域,配备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对乙型肝炎患者进行隔离透析,工作人员人员相对固定。
第二十七条 医务人员和患者更衣区应当分开设置,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医务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医务人员进入清洁区应当穿工作服、换工作鞋,对患者进行治疗或者护理操作时应当遵循医疗护理常规和诊疗规范。
表示应该穿工作鞋而不是拖鞋,只要保证地面清洁即可。重要的是管住经血传播和手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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