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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8 17: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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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楚楚
谢谢楚管的信息!也帮我解决了这个疑问。
我看了综述,又添了新的问题:
首先,明确的是,这个因素的临床实验开展难度太大(无对照,相信没有人会像关公那样“刮骨疗伤”),那么只能进行体外实验,通过微生物法进行比较。然而,体外实验和体内实验毕竟不同,因为麻醉药进入人体经过肝脏代谢,药理作用可能已经发生了改变,药物动力学效应和体外实验也并不完全一致。所以对其感染的评价只能作为一个参考。
文中的理论,麻醉药可以直接作用于细菌,从而导致人体菌群的改变,这是一个作用。
麻醉药物的抑菌效果和杀菌效果是非选择性的,也就是说对外来致病原也存在抑制效应。那么从这点上说似乎是个保护效应?能否影响感染的发生,取决于麻醉药对正常菌群及致病原作用相互博弈的结果。
而麻醉药物对人体的免疫系统也有影响,使其对外生致病原的反应能力下降,这也是一个效应。如果出现感染时候,哪种是主要因素呢?不同的原因呼唤不同的措施。只听过个体化治疗没听过个体化麻醉。两者之间与感染的效应是协同作用,还是拮抗效应?
在补充了新的知识点的同时,我也有了其他的思考。仅仅作些理论上的探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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