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应该如何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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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7 13: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传染病病人排泄物的处理国家有相关规定。
至于艾滋病患者的排泄物,文件上没有明确说明。我认为在医院应该按照传染病的排泄物处理。在家里可不必作特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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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7 13:24: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讨论太好了,这个问题也一直困扰我。我们现在的做法是放一桶消毒液在肠道门诊洗手间,让病人上完洗手间自己冲洗。但按规定是稀的呕吐、排泄物按比例用漂白粉干粉消毒,成形、干的用消毒液浸泡、搅拌混匀,而且还要作用2小时,这种要求实在太难做到了,现在都是马桶一冲,就下去了,难道还留着放2小时?但用消毒液冲,消毒液根本还来不及发挥作用,就混到化粪池了。
我的观点是1. 肠道门诊必须有独立厕所
               2. 医院污水处理系统不能替代就地消毒,因为排泄物不消毒直接排会污染下水道,这样可能会形成气溶胶。再是如版主所说,污水处理系统常出故障,一坏就2、3周
请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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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7 13: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27 潮水 的帖子[/h1]


故障率高的原因在哪里?我觉得比电解食盐/加氯法要好很多的.
你发现什么消毒处理方法要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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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7 13: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 旭日东升 的帖子[/h1]


“消毒技术规范》要求: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应该消毒处理后排入医院的污水处理系统。医院能做到吗?传染病人的排泄物,特别是肠道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如何浸泡?是不是哪有特制的卫生间?”
  您的问题很实际,但您考虑过我国实际情况参差不齐,很多基层医院存在无污水处理系统,大便消毒不会规定浸泡消毒——我国有干粉状消毒剂。为了避免粪便采集和运输途径中出现污染或交叉感染等情况,规定“排泄物应该消毒处理”,为了“完善”文件处置措施所以会“后排入医院的污水处理系统”,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符合国家环保政策。

[ 本帖最后由 yngmfc 于 2008-5-5 05: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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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7 13:2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意见:
1、究竟要针对那些病人进行粪便、呕吐物的消毒?我的意见是主要针对粪-口途径传播的传染病,这类病人的排泄物应先消毒,然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而只经过体液(包括血液、精液等)传播和母婴传播的疾病如HBV、HCV、HIV的病人没有必要进行排泄物的消毒,可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系统。
2、肠道门诊应该按照规范要求必须建立单独的厕所,这是硬性要求,没商量余地。
3、对经粪-口传播的传染病,对各种排泄物的消毒操作起来十分困难。霍乱好说,肯定可以做到,但是对丙类传染病就十分困难,尤其是那个2个小时的说法,根本无法操作。但不管怎么样,我们先把制度做好,鼓励操作。另外就是建污水处理系统。
另外就是,消毒技术规范有一个要求就是杜绝医院内的病原体向社会传播,这个要求十分正确。但是针对粪-口传播的传染病,请问大家能够住院的并在医院内留下很多排泄物的有多少?绝大部分都是在医院外进行排泄,这些排泄物基本都是直接进入城市污水管道。而医院内的污水是经过处理后在进入城市污水管道,最后和城市污水一起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再进行处理(发达地区这样)。
所以,针对所有的传染病都要按照要求进行预处理是否有意义?是否应该针对某些特殊传染病进行这样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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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7 13: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zhap 于 2008-5-5 10:2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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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见:
1、究竟要针对那些病人进行粪便、呕吐物的消毒?我的意见是主要针对粪-口途径传播的传染病,这类病人的排泄物应先消毒,然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而只经过体液(包括血液、精液等)传播和母婴传播的 ...
十分赞同!大家共同呼吁卫生部尽快修改现有的一些看似正确,但只有在火星上才能实行的“规范”,应该出台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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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7 13:24: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做起来确实有难度,医院污水处理能发挥一定作用,但不能保证杀灭全部病原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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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7 13:2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污水处理设备要正常投入运行要经过环保部门的验收,其验收指标非常严格。有合格的污水处理系统时没必要对排泄物再进行单独的处理,那样只能增加污染环节,可操作性不强,等于没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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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7 13: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yfy4346 于 2009-11-2 09:22 编辑

1.4.5疫源地消毒基本要求
1.4.5.4技术要求
(2)疫点的随时消毒
    1)对病人应根据病情做到“三分开”与“六消毒”。“三分开”是指:①分住室(条件不具备可用布帘隔开,至少要分床);②分饮食;⑧分生活用具(包括餐具、洗漱用具、便盆、痰罐等)。“六消毒”是指:①消毒分泌或排泄物(如呼吸道传染病主要为口鼻分泌物,肠道传染病主要为粪便,接触性传染病主要为脓液、痂皮等);②消毒生活用具;⑧消毒双手;④消毒衣服、被单;⑤消毒患者居室;⑥消毒生活污水、污物。
个人理解:肠道传染病才消毒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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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7 13: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老师们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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