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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earhang

接触性皮炎是院内感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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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1 10: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7# 覃巧


荨麻疹常见病因有:①食物以鱼、虾、蟹、蛋类最常见。其次某种香料调味品亦可引起。②药物,有许多可引起该病。青霉素、磺胺类、痢特灵、血清疫苗等,常通过免疫机制引发荨麻疹。而阿司匹林、吗啡、阿托品、维生素B1等药物为组胺释放物,能直接使肥大细胞释放组织胺引发荨麻疹。③感染:包括病毒(如上感病毒、肝炎病毒)、细菌(如金葡萄)、真菌和寄生虫(如蛔虫等)。④动物及植物因素,如昆虫叮咬或吸入花粉、羽毛、皮屑等。⑤物理因素,如冷热、日光、摩擦和压力等都可引起。此外,胃肠疾病,代谢障碍,内分泌障碍和精神因素亦可引起。
正如8楼所说的感染因素引起,要排除超过潜伏期的疾病就算院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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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1 10: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说的都不属于医院感染的范畴,感染的过程必须有致病微生物的参与,而且,这种微生物必须能自体感染或传染给他人。广义的医院感染是指所有的发生于医院内的感染。感染必须发生在医院内,包括出院后发病而在医院内感染的疾病,但不包括此感染在入院时处于潜伏期者。感染与发病是在不同阶段产生的,其顺序是感染-潜伏期-发病。“潜伏期”是判断感染发生时间与地点的重要依据。潜伏期也是感染性疾病特有的。
荨麻疹、接触性皮炎等等,虽说是在医院发生,但充其量是属于医院的服务环境差或自体缺陷所造成的身体损害,责任的认定要有因果关系的支持,不属于医院感染。
在医院发生胆囊炎,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是由于医院侵入性诊疗操作所引起可定为医院感染,否则,不应认为是院内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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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1 10: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接触性皮炎不能算院内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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