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标准预防 谁做好 谁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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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5 16:4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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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5 16:4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al13825209069 于 2016-12-30 17:53 编辑

真的事情发生了,才会想到标准预防的重要性。所以,平时的培训需要加强,意识的改变也需要强化。所以,谁做好,谁受益,不重视,现遭罪。关键,事件发生了,还不能轻视。又怕造成精神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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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5 16:44: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事件应该是个很好的教育机会,当然要冷静对待,首先要确定有没有人员有明显伤口,然后伤口有无被血液体液污染到,这样才能决定是否考虑职业暴露追踪的问题,如果确定为职业暴露,就应该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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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5 16:4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好预防 人人有责 利国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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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5 16:4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标准预防的关键是预防,谁做好,谁受益!老师们说得太精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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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5 16:4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深有同感,特别是在冬天很多护士的手会开裂,不经意间就会接触到血液、体液,总是怕麻烦不愿意戴手套,当发生职业暴露后又后悔,所以还是要加强培训工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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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5 16:44:16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论上大家都知道标准预防,但是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被忽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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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5 16:4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时要求严格一点,大家不高兴,一旦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怀疑就怪起院感办的来了。真是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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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5 16:44:18 | 显示全部楼层


落不了地,也不完全是医护的责任,也得找找其他方面的原因,让它能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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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5 16: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患者梅毒抗体阳性,不一定就是梅毒。如果患者其他的血源性病原体感染的标志物都阴性,没有必要继续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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