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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0 09: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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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苏州 于 2009-7-31 08:50 编辑 有一病例请教各位老师:护士拔补液时针头刺入手指造成暴露,但该病人是急诊,诊治结束后已离院,无法追踪。该护士乙肝抗体阳性,我想请教此种情况我们要给护士做些什么监测?如果做了,还要一直追踪吗?再有如果在追 ...
桔子 发表于 2009-7-30 09:26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首先应该按照皮肤暴露针刺伤原则进行局部的处理,再进行血清标记物的检查,通常我们医院要查乙肝、丙肝、艾滋和梅毒四项血清标记物的检测,目的是了解看一下工作人员的本身健康状况。我院的做法是按乙肝职业暴露处理。隔45天再进行血清标记物的追踪检查,如果出现问题,按照病种不同的追踪时间再进行血清标记物的检测追踪,必要时进行治疗。
如果医院对乙肝三对、丙肝、HIV、梅毒是不列为常规检查的,今后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出现问题,到底是职业暴露引起、还是自己的问题谁都说不清楚,责任问题难下定论。此种情况还是应该和医院领导讲清楚本底检测的重要性。
你们第一时间是想给病人(暴露源)做监测的做法是好的,但是往往牵涉到费用和病人是否愿意配合问题。所以应该把重点放在工作人员职业暴露后的一些预防措施上。所有的费用应该都由医院承担,而不是院感科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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