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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隐翅虫皮炎算职业暴露吗?该不该院感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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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4 11: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有一位护士告诉我说,她上夜班时隐翅虫在她的脸上爬了,导致发生隐翅虫皮炎(确实很可怕,搞不好还会留下难看的皮肤着色!),我听了深表同情,但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我建议她由同科护士证明确实是上班期间所致,然后该怎么治疗就怎么治疗,致于药费报销一事,等年终人事科召集相关科室进行工伤认定时再说。大家帮助出出主意,这种情况算职业暴露吗?该不该院感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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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4 11: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 楚楚 的帖子[/h1]


果这要算职业暴露,那范围太广了,上班时被老鼠咬、狗咬、猫抓伤都要纳入了。
我觉得,职业暴露应该围绕患者做文章,在岗位上与患者之间发生的相关暴露为标准。(一家之见):l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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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4 11: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不应当算是职业暴露,不过发生这种事情医院内总要有个部门管,我们是保健科来管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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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4 11: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 楚楚 的帖子[/h1]


认为这不能算职业暴露。但护士反应到院感科,应给予相关知识的指导。
    隐翅虫是一种农业昆虫,有趋光性,夏秋两季最常见,喜欢围绕日光灯等飞行。体内没有毒腺,不会蜇人,但是体内有毒液,在被打死后毒液会流出来引起急性皮肤炎症。
    据介绍,隐翅虫接触人体皮肤后,并不会造成任何损害。但是,很多人看到有虫子都会忍不住把它打死。但正是这一动作,使虫体在人体皮肤上被捻碎,而虫体受到损伤后马上会放出毒素,进而渗入到皮肤,引发局部红斑丘疹,一两天内还会转为脓疱。正确方法应该是在发现隐翅虫后,轻轻把它赶开,再进行灭虫,千万不可在皮肤上把虫子拍打至死 。:l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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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4 11: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 楚楚 的帖子[/h1]


楚版主,我个人认为上班期间隐翅虫皮炎不应该算职业暴露,更不该院感科,防保科应该承担起这个任务。非典以后一下子把院感科的职责扩大化了,没人干的活都推到了院感科,很普遍的实情。个人之见,请专家老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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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4 11: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不算吧!夜班被毒蚊子咬是常事,换成隐翅虫应该是一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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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4 11: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2 风雨同舟 的帖子[/h1]


之有理,非常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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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4 11: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认为不属于职业暴露,因为它与医疗无关,但是它属工伤,虽然伤不是太大,毕竟是在单位当班时发生.这事不属院感科职能范畴,应属保健科和人事科,她找到院感科,说明院感科的同志很有影响力,魅力无穷!当然,非典后确实大家把不是院感的事都往院感科靠,我们接待的同志可以指导和指引她去如何处置(包括应该找哪个部门妥当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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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4 11: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 楚楚 的帖子[/h1]


业暴露我觉得不能算,但在工伤条例中第(4)规定: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如果是在上班期间造成的,虽然不是职业暴露也应该算工伤,一家只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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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4 11: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意见。杀虫和环境整治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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