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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4 08: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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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盘处理告知、处置单
根据卫计委和县卫计委的有关规定?就胎盘处理有关问题告知如下?
一、产妇分娩后胎盘属产妇所有,但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病理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也就是统一放入冷藏达到一定数量后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
二、产妇处置本人胎盘的方式有: 1、自行处置本人胎盘。
? 2、自愿放弃或者捐献本人胎盘?由接产医疗机构处置。?
3、如有关医学检测结果为阳性?胎盘由接产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三、产妇自行处置本人胎盘的,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产妇应当自备存放胎盘的并经消毒的器皿。
本人已经阅读并理解上述规定?
根据医务人员告知的检验结果?
本人胎盘选择以上第??种处置方式。 产妇?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医务人员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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