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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5 00: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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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xingyu6 发表于 2012-10-15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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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查看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没看到相关内容,老师能具体的说说在哪儿吗? 关于病理性医疗废物的处理
前不久本人参加了广西卫生厅组织的全区医疗废物处置排查工作的督导,奔赴4个城市进行了抽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病理性医疗废物处理的管理是薄弱环节,主要是处理方法、交接记录和去向登记。各市和各医院的做法均有所不同:
一.处理方法
1. 小月份计生手术排出物:
(1)用大敷料铺垫臀下,过后全部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2)滤碗过滤后,绒毛组织按病理性废物处理,剩下的血水用消毒剂浸泡后倒入污水管,消毒剂浓度有的是有效氯2000mg/L,有的是50000mg/L;
(3)用大桶接收后全部直接倒入污水管。
2. 胎盘:
(1)病理性胎盘按病理性废物处理;生理性胎盘可交产妇,不愿带回去的按病理性废物处理;
(2)全部按病理性废物处理。
3. 死胎及截除的四肢、切除的器官:按病理性废物处理;有的常温保存,有的放冰箱。
二.去向
1. 交当地有资格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
2. 交殡仪馆
三.去向登记及交接记录
1. 只在纸质病历中签署知情告知同意书;
2. 签署知情告知同意书并在科室内另外建立登记本。
因为广西上半年发生了柳江镉污染事件,所以自治区很重视同样对环境容易造成污染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我们也不敢懈怠,回到医院后我科立即对全院病理性医疗废物的处理再次进行了自查,根据我市及我院实际情况针对性进行了整改,具体如下:
1. 小月份计生手术排出物:为避免增加工作量和污染环境,采取用大桶接收后全部直接倒入污水管,由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2. 胎盘:病理性胎盘按病理性废物处理;生理性胎盘可交产妇,不愿带回去的按病理性废物处理(交我市定点医疗废物处理单位);签好知情告知同意书,同时科室另外建立登记本记录每一个胎盘的去向,当面交接,双签名,这其中涉及到产科和手术室,我们要求由负责最终去向的部门进行记录;
3. 死胎及截除的四肢、切除的器官:按病理性废物处理(交殡仪馆);院内的暂存须放冰箱;院内及与殡仪馆的交接必须当面且双签名;
4. 病理科:福尔马林浸泡备存,一周后无须复检的按病理性废物处理(交我市定点医疗废物处理单位);当面交接且双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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