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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7 08: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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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看似是现实和制度相冲突,我更认为是对制度或规范的理解问题,病人接触或注射等操作肯定必须一次性的。配药时什么情况下属于一次性的?
什么是一次性?百度解释:[only one time] 只有一次,不重复的。重复【基本解释】(1) 同样的东西再次出现;按原来的样子再次做(2)再一次或反复说或做。
国内医保和医药收费政策现状:配药费用的收费是含了空针的费用的。如果每一次配药就丢弃一具空针,如地塞米松1mll,配药后就丢弃,存在如下问题:
1、污染没有?如果没有污染为什么不可以再使用?无菌技术操作原则有冲突?
2、配药一次就丢弃,医疗废物的增多?废物处理增多,污染环境的问题?
3、节约和浪费的问题?
4、配药一次必须丢弃不得使用的规范及解释条款?
有错误,欢迎指正?
[h2]点评[/h2]
清清
目前,国家就是这样规定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就是一次性使用,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重复使用,目前无规范要求。如果重复使用,物价部门也回来找的:病人是按每配一瓶液体一具注射器收费的,而实际多人一个,那就会多....
发表于 2015-3-2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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