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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6 16: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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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mmshyywl
给您提供有关血透的规范及监测标准
1、 《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2005年
复用用水细菌水平不得超过200 CFU/ml,干预限度为50 CFU/ml;内毒素含量不得超过2 EU/ml,干预限度为1 EU/ml。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2006年
处理水所含细菌总数,应不得超过100CFU/mL;
在水处理装置的输出端的细菌内毒素,应不得超过IEU/mL;在血液透析装置入口的输送点上的细菌内毒素,应不得超过5EU/mL。
3、2010年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第二版)》:
透析用水:采样部位为反渗水输水管路的末端。
复用用水
透析液:每台透析机至少每年检测1 次。
监测频率:细菌培养应每月1 次,内毒素检测至
少每3 个月1 次
监测标准:细菌数<200 cfu/ml;
内毒素<2 EU/ml;
4、《血液透析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透析用水每月进行1次细菌培养,在水进入血液透析机的位置收集标本,细菌数不能超出200cfu/ml;
透析液每月进行1次细菌培养,在透析液进入透析器的位置收集标本,细菌数不能超200cfu /ml;每三个月进行1次内毒素检测,内毒素不能超过2EU/ml;
5、 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标准委员会拟制定《血液透析医院感染控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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