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透析器的处置,透析器怎样毁型呢?

[复制链接]

0

主题

737

帖子

161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61
发表于 2010-1-14 22: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所说的是什么专家啊,这些问题没整明白也敢出来检查啊,不怕让别人笑话啊,对于这样的检查你可以利用你能叫准的法律法规去反驳他们,看他们怎末解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280

帖子

335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335
发表于 2010-1-14 22: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wjllulu

你省都会出现这样的事,真的不应该呀!
看来督查“专家”,也需要资格认证!






[h2]评分[/h2]





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xxxxxx666666
+ 2
监督专家确实应该进行资格认证,有的专家连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50

帖子

349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349
发表于 2010-1-14 22:2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wjllulu
是的,在上级管理部门来检查时,还是查透析器毁形了没有,输液皮条、注射器毁形了没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430

帖子

581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81
发表于 2010-1-14 22:2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Golf
这是哪路专家呢?毁型早已成为过去时,怎么还这样要求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72

帖子

493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493
发表于 2010-1-14 22: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老大说的对,督查专家确实需要“资格认证”。老大还不相信我说的情况?我刚才又重新看了一下省里发下来的文件,确确实实在发现问题一栏中点到了许多家医院对透析器未毁形的问题,其中还包括几家市级医院都被点名了。我就特别地不明白,为此我写信问我们省厅(昨天写的,还未得到答复)。还有,这个汇报中通篇都是说出口液、入口液怎样的不合格。早就更改过来的监测(近透析机端的)透析用水和透析液,为什么这些专家们就不清楚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72

帖子

493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493
发表于 2010-1-14 22: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存在于血透丙肝事件的“因素谱”。请大伙重新添加和排序。
最最直接因素:  违反无菌操作和手卫生;消毒方法不对或消毒不到位;良心和责任心不够。。。
 最直接因素:  违规透析器复用、传染病人混用透析机、低准入制。。。
  直接因素:  违规透析机消毒、消毒产品不合格、费用负担重。。。
间接10米因素:  环境卫生不合格;布局、流程不合理;技术不到位。。。
间接100米因素:  人员配置不够、感控培训效果不佳。。。
间接1公里因素:  感控制度不完善、领导重视不够;未定期做空气、物表等环境卫生学监测。。。
未确定因素:    国民卫生习惯、病人自身因素或其它未知晓的因素。。。
可能不相关因素:  国情、民情。。。
负相关因素?:  规范?督导?。。。






[h2]评分[/h2]





参与人数 1 +10

收起
理由





缭绕
+ 10
因素谱很有意思!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9263

帖子

9110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110
发表于 2010-1-14 22: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血透区的双通道是指医务人员通道和病人通道吗?那么感染病人和非感染病人可以一个通道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161

帖子

899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899
发表于 2010-1-14 22:2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wjllulu


    罢免了这位专家吧!他(她)真的该学习学习了!肯定没有上咱们论坛来过!
拉出去“毙”了!
这样的专家对于感控工作来讲有什么益处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75

帖子

4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4
发表于 2010-1-14 22: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提这个问题?请看:《四川省血液透析质量控制规范》(从2009年3月1日起正式在全省范围内执行)中第七章 血液透析治疗程序及监测  三、血液透析治疗程序及质控要求  (二)血液透析治疗程序 4.需复用的透析器送复用室处理(见透析器复用),不复用的透析器(管)[color=Red]毁形消毒后按规定程序处理。第十一章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控制  二、消毒隔离制度及措施  (十)废弃的消耗品按医疗废物分类处理,废弃的透析器必须送到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理地点毁形,并有登记。
专家查是否毁型,执法部门还要查毁型后是否浸泡消毒,特别是后者那一脸的严肃劲真不知道怎样和她沟通,你若提出《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她或他会认为难道我不比你懂吗?副省级城市卫生行政部门派这样的20多岁执法人员(不知道有无医学背景)当专家我们怎么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06

帖子

3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32
发表于 2010-1-14 22: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地方,需要毁形吗?
icchina 发表于 2010-1-15 10:01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没有集中处置的地方肯定要毁型处置。
另外郭燕红处长的解释有所迷惑,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对于血液透析复用规范来说是普通法与特殊法的概念,原则上是特殊法优于普通法,所以按照透析器复用规范应该进行毁型处置。但这里个人认为这个规范制定是有点问题的。没有必要再做毁型处置如果有处置中心集中处置的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浙ICP备16040142号-3)|山东省消毒供应质量控制中心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