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血透业务全面检查在即 不能满足安全要求者将暂停诊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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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9 07:5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拙凌 于 2010-2-9 10:05 编辑

而且如果检查是遵循新规范,那么新规范中有关感染管理部分的内容并不妥当,我们如何向检查人员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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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9 07:5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mache
希望这次能有实际效果而不是走过场。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为标准,对于其存在的不太符合目前院感形势的要求部分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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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9 07:5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是考虑到一些医院复用不规范,有些医院特别是基层医院,丙肝复用没有分机进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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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9 07:5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时候好好整顿整顿了,但是SOP中存在的问题。。。。。。该怎末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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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9 07:5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基层医院复用是普遍存在的。原因很简单:血透患者经济不能承受,我院要求血透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两患者间透析机必须消毒才能给下一位患者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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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9 07: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ache 于 2010-2-9 11:04 编辑

在新的规范中,我没有看到对血透室最少应该配备几台透析机的要求,其实这一点很重要。太少的话,是不可能做到分区分机治疗感染与非感染病人的,即使工作人员说的再好,也经不起推敲的。所以,应该有这样的要求。这是必须的!绝对必须的!
再有,就是如果不具备半自动和全自动复用机的话,也是要禁止复用的!使用完全手工的所谓复用方式,是禁止的!其中道理应该不复杂。
但是为什么不对此作出具体明确的约束呢?我个人认为这两点极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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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9 07: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拙凌


    很发人深思!许多事情都不应该这样“草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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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9 07:58: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亡羊补牢还晚不?
也不知“不良事件发生后我们才去顿悟、整改,才去痛心疾首,才去下发诸多的指南、规范等等”----这样的路还要继续多久?在预防面前,我们为何变得如此被动地控制?
更不知亡羊补牢会不会总不会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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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9 07:58:1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版血透SOP是由肾病学会组织卫生部出台的,其中没有院感染人参与,我省成立的血透质控中心也没有院感人的参与,不知其中感染管理在血透质控中占什么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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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9 07: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洋洋洒洒200多页的SOP,涉及到医院感染控制方面的内容却有不少不切实际的内容,按照这样的SOP进行督查,碰到不是院感专家的检查者,在院感方面,我们又有可能面临一些委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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