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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8 10: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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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的基本要求
6.1 一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6.1.1 安全设备和个体防护
6.1.1.1 一般无须使用生物安全柜等专用安全设备。
6.1.1.2 工作职员在实验时应穿工作服,戴防护眼镜。
6.1.1.3 工作职员手上有皮肤破损或皮疹时应戴手套。
6.1.2 实验室设计和建造的特殊要求
6.1.2.1 每个实验室应设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出口处。
6.1.2.2 实验室围护结构内表面应易于清洁。地面应防滑、无缝隙,不得展设地毯。
6.1.2.3 实验台表面应不透水,耐腐蚀、耐热。
6.1.2.4 实验室中的家具应牢固。为易于清洁,各种家具和设备之间应保持生物废弃物容器的台(架)。
6.1.2.5 实验室如有可开启的窗户,应设置纱窗。
6.2 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6.2.1 安全设备和个体防护
6.2.1.1 可能产生致病微生物气溶胶或出现溅出的操纵均应在生物安全柜(II级生物安全柜为宜)或其他物理抑制设备中进行,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
6.2.1.2 处理高浓度或大容量感染性材料均必须在生物安全柜(II级生物安全柜为宜)或其他物理抑制设备中进行,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
上述材料的离心操纵假如使用密封的离心机转子或安全离心杯,且它们只在生物安全柜中开闭和装载感染性材料,则可在实验室中进行。
6.2.1.3 当微生物的操纵不可能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而必须采取外部操纵时,为防止感染性材料溅出或雾化危害,必须使用面部保护装置(护目镜、面罩、个体呼吸保护用品或其他防溅出保护设备)。
6.2.1.4 在实验室中应穿着工作服或罩衫等防护服。离开实验室时,防护服必须脱下并留在实验室内。不得穿着外出,更不能携带回家。用过的工作服应先在实验室中消毒,然后同一洗涤或丢弃。
6.2.1.5 当手可能接触感染材料、污染的表面或设备时应戴手套。如可能发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或溅出,宜戴两副手套。不得戴着手套离开实验室。工作完全结束后方可除往手套。一次性手套不得清洗和再次使用。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认为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衣帽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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