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纠结的医院感染漏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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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00:47:10 | 显示全部楼层


1994年 原卫生部发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卫医发[1994]第36号文)【注意:该文件已经废止】,文件中这样表述
医院感染的监测
一、医院感染发病率的监
一、二、三级医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应分别低于7%、8%、10%,漏报率不超过20%

2000年原卫生部修订的这个文件,名称没有变,还是叫《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卫医发[2000]431号)【再次注意:该文件也已经废止】,文件中也有类似表述
第二十七条 100张病床以下、100~500张病床、500张病床以上的医院感染发病率应分别低于7%、8%和10%;一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应分别低于1%、0.5%和0.5%。
这两者的差距,是把感染率和床位数挂钩,而不是医院级别,更加具有实际意义。

很快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被再次修订,这次换了名称《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6】第48号) 文件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医院感染管理专业宪法性的文件)这个文件对之前的文件进行大幅度精简,删去相关制度要求和指标数据,所以从这天开始,医院感染率的国家层面的数据要求,不再有效,不管是百分之几,没有了要求。
然而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部分机构实际还是按照这个来标准来进行考核,但是就我个人理解,国家是采用了更灵活的方式,比如通过每年的现患率基本可以对全国的情况进行了解,吴安华等2014年中国感染控制杂志发布在《2012年全国医院感染现患率与横断面抗菌药物使用率调查报告》中提及我国HAI现患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从2001年的5.22%,2003年4.81%,2005年4.77%,2008年4.04%,2010年3.6%,下降至2012年的3.22%。医院感染率基本处于一种稳定的平衡之中,可能就是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涉及医院感染的指标性要求被删除。

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2016年8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6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936号)中又将这个内容纳入,设置在运行绩效中的服务质量的第一条,内容如下
2.3服务质量
(1)年医院感染发生率≤10.0%,漏报率≤10.0%。
2017年8月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又发布《关于印发三级妇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7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768号),内容和三级综合医院的要求如出一辙。内容如下:
2.3服务质量
(1)年医院感染发生率≤10.0%,漏报率≤10.0%。
这可能仍然不是一个最终的结果,因为还有一些了比如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口腔医院等类型的医院可能会发布相关医院感染指标要求,估计内容和要求都不会都太大差异。
而对于我们执行标准是要求,而更重要的,是理解标准。
我认为重新提出这个指标,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提醒大家对于医院感染防控的重视,从之前较少提及感控到感控的实际的指标化操作,实际操作层面虽然一个医院感染率基本不太容易达到10%,但是当一个标准放在那里,你就会觉得有人鞭策,会更加砥砺前行,有人比喻说桥栏杆有什么用,但是当你通过这个桥的时候,你会觉得安心,而没有的话,你又会感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从医院的本身,要如何合理的设置医院感染的标准呢?
首先理解清楚,这个考核标准是针对全院,而不是每个科室,不能把每个科室都定到10%,恐怕有失公允,其次因为医院感染的指标是一个动态的,年份之间差距不太大,设置科室感染率指标时候,可考虑统计该科室近几年的数据变化,得出一个中位数或平均值,可能更具有实际意义,也能真正的符合规范要求。科室也能从实际出发降低医院感染发生,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来源:感控新青年  那颜  20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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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 原卫生部发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卫医发[1994]第36号文)【注意:该文件已经废止】,文件中这样表述
医院感染的监测
一、医院感染发病率的监
一、二、三级医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应分别低于7%、8%、10%,漏报率不超过20%

2000年原卫生部修订的这个文件,名称没有变,还是叫《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卫医发[2000]431号)【再次注意:该文件也已经废止】,文件中也有类似表述
第二十七条 100张病床以下、100~500张病床、500张病床以上的医院感染发病率应分别低于7%、8%和10%;一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应分别低于1%、0.5%和0.5%。
这两者的差距,是把感染率和床位数挂钩,而不是医院级别,更加具有实际意义。

很快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被再次修订,这次换了名称《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6】第48号) 文件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医院感染管理专业宪法性的文件)这个文件对之前的文件进行大幅度精简,删去相关制度要求和指标数据,所以从这天开始,医院感染率的国家层面的数据要求,不再有效,不管是百分之几,没有了要求。
然而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部分机构实际还是按照这个来标准来进行考核,但是就我个人理解,国家是采用了更灵活的方式,比如通过每年的现患率基本可以对全国的情况进行了解,吴安华等2014年中国感染控制杂志发布在《2012年全国医院感染现患率与横断面抗菌药物使用率调查报告》中提及我国HAI现患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从2001年的5.22%,2003年4.81%,2005年4.77%,2008年4.04%,2010年3.6%,下降至2012年的3.22%。医院感染率基本处于一种稳定的平衡之中,可能就是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涉及医院感染的指标性要求被删除。

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2016年8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6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936号)中又将这个内容纳入,设置在运行绩效中的服务质量的第一条,内容如下
2.3服务质量
(1)年医院感染发生率≤10.0%,漏报率≤10.0%。
2017年8月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又发布《关于印发三级妇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7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768号),内容和三级综合医院的要求如出一辙。内容如下:
2.3服务质量
(1)年医院感染发生率≤10.0%,漏报率≤10.0%。
这可能仍然不是一个最终的结果,因为还有一些了比如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口腔医院等类型的医院可能会发布相关医院感染指标要求,估计内容和要求都不会都太大差异。
而对于我们执行标准是要求,而更重要的,是理解标准。
我认为重新提出这个指标,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提醒大家对于医院感染防控的重视,从之前较少提及感控到感控的实际的指标化操作,实际操作层面虽然一个医院感染率基本不太容易达到10%,但是当一个标准放在那里,你就会觉得有人鞭策,会更加砥砺前行,有人比喻说桥栏杆有什么用,但是当你通过这个桥的时候,你会觉得安心,而没有的话,你又会感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从医院的本身,要如何合理的设置医院感染的标准呢?
首先理解清楚,这个考核标准是针对全院,而不是每个科室,不能把每个科室都定到10%,恐怕有失公允,其次因为医院感染的指标是一个动态的,年份之间差距不太大,设置科室感染率指标时候,可考虑统计该科室近几年的数据变化,得出一个中位数或平均值,可能更具有实际意义,也能真正的符合规范要求。科室也能从实际出发降低医院感染发生,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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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 原卫生部发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卫医发[1994]第36号文)【注意:该文件已经废止】,文件中这样表述
医院感染的监测
一、医院感染发病率的监
一、二、三级医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应分别低于7%、8%、10%,漏报率不超过20%

2000年原卫生部修订的这个文件,名称没有变,还是叫《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卫医发[2000]431号)【再次注意:该文件也已经废止】,文件中也有类似表述
第二十七条 100张病床以下、100~500张病床、500张病床以上的医院感染发病率应分别低于7%、8%和10%;一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应分别低于1%、0.5%和0.5%。
这两者的差距,是把感染率和床位数挂钩,而不是医院级别,更加具有实际意义。

很快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被再次修订,这次换了名称《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6】第48号) 文件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医院感染管理专业宪法性的文件)这个文件对之前的文件进行大幅度精简,删去相关制度要求和指标数据,所以从这天开始,医院感染率的国家层面的数据要求,不再有效,不管是百分之几,没有了要求。
然而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部分机构实际还是按照这个来标准来进行考核,但是就我个人理解,国家是采用了更灵活的方式,比如通过每年的现患率基本可以对全国的情况进行了解,吴安华等2014年中国感染控制杂志发布在《2012年全国医院感染现患率与横断面抗菌药物使用率调查报告》中提及我国HAI现患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从2001年的5.22%,2003年4.81%,2005年4.77%,2008年4.04%,2010年3.6%,下降至2012年的3.22%。医院感染率基本处于一种稳定的平衡之中,可能就是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涉及医院感染的指标性要求被删除。

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2016年8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6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936号)中又将这个内容纳入,设置在运行绩效中的服务质量的第一条,内容如下
2.3服务质量
(1)年医院感染发生率≤10.0%,漏报率≤10.0%。
2017年8月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又发布《关于印发三级妇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7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768号),内容和三级综合医院的要求如出一辙。内容如下:
2.3服务质量
(1)年医院感染发生率≤10.0%,漏报率≤10.0%。
这可能仍然不是一个最终的结果,因为还有一些了比如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口腔医院等类型的医院可能会发布相关医院感染指标要求,估计内容和要求都不会都太大差异。
而对于我们执行标准是要求,而更重要的,是理解标准。
我认为重新提出这个指标,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提醒大家对于医院感染防控的重视,从之前较少提及感控到感控的实际的指标化操作,实际操作层面虽然一个医院感染率基本不太容易达到10%,但是当一个标准放在那里,你就会觉得有人鞭策,会更加砥砺前行,有人比喻说桥栏杆有什么用,但是当你通过这个桥的时候,你会觉得安心,而没有的话,你又会感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从医院的本身,要如何合理的设置医院感染的标准呢?
首先理解清楚,这个考核标准是针对全院,而不是每个科室,不能把每个科室都定到10%,恐怕有失公允,其次因为医院感染的指标是一个动态的,年份之间差距不太大,设置科室感染率指标时候,可考虑统计该科室近几年的数据变化,得出一个中位数或平均值,可能更具有实际意义,也能真正的符合规范要求。科室也能从实际出发降低医院感染发生,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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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的监测
一、医院感染发病率的监
一、二、三级医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应分别低于7%、8%、10%,漏报率不超过20%

2000年原卫生部修订的这个文件,名称没有变,还是叫《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卫医发[2000]431号)【再次注意:该文件也已经废止】,文件中也有类似表述
第二十七条 100张病床以下、100~500张病床、500张病床以上的医院感染发病率应分别低于7%、8%和10%;一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应分别低于1%、0.5%和0.5%。
这两者的差距,是把感染率和床位数挂钩,而不是医院级别,更加具有实际意义。

很快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被再次修订,这次换了名称《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6】第48号) 文件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医院感染管理专业宪法性的文件)这个文件对之前的文件进行大幅度精简,删去相关制度要求和指标数据,所以从这天开始,医院感染率的国家层面的数据要求,不再有效,不管是百分之几,没有了要求。
然而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部分机构实际还是按照这个来标准来进行考核,但是就我个人理解,国家是采用了更灵活的方式,比如通过每年的现患率基本可以对全国的情况进行了解,吴安华等2014年中国感染控制杂志发布在《2012年全国医院感染现患率与横断面抗菌药物使用率调查报告》中提及我国HAI现患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从2001年的5.22%,2003年4.81%,2005年4.77%,2008年4.04%,2010年3.6%,下降至2012年的3.22%。医院感染率基本处于一种稳定的平衡之中,可能就是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涉及医院感染的指标性要求被删除。

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2016年8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6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936号)中又将这个内容纳入,设置在运行绩效中的服务质量的第一条,内容如下
2.3服务质量
(1)年医院感染发生率≤10.0%,漏报率≤10.0%。
2017年8月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又发布《关于印发三级妇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7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768号),内容和三级综合医院的要求如出一辙。内容如下:
2.3服务质量
(1)年医院感染发生率≤10.0%,漏报率≤10.0%。
这可能仍然不是一个最终的结果,因为还有一些了比如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口腔医院等类型的医院可能会发布相关医院感染指标要求,估计内容和要求都不会都太大差异。
而对于我们执行标准是要求,而更重要的,是理解标准。
我认为重新提出这个指标,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提醒大家对于医院感染防控的重视,从之前较少提及感控到感控的实际的指标化操作,实际操作层面虽然一个医院感染率基本不太容易达到10%,但是当一个标准放在那里,你就会觉得有人鞭策,会更加砥砺前行,有人比喻说桥栏杆有什么用,但是当你通过这个桥的时候,你会觉得安心,而没有的话,你又会感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从医院的本身,要如何合理的设置医院感染的标准呢?
首先理解清楚,这个考核标准是针对全院,而不是每个科室,不能把每个科室都定到10%,恐怕有失公允,其次因为医院感染的指标是一个动态的,年份之间差距不太大,设置科室感染率指标时候,可考虑统计该科室近几年的数据变化,得出一个中位数或平均值,可能更具有实际意义,也能真正的符合规范要求。科室也能从实际出发降低医院感染发生,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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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的监测
一、医院感染发病率的监
一、二、三级医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应分别低于7%、8%、10%,漏报率不超过20%

2000年原卫生部修订的这个文件,名称没有变,还是叫《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卫医发[2000]431号)【再次注意:该文件也已经废止】,文件中也有类似表述
第二十七条 100张病床以下、100~500张病床、500张病床以上的医院感染发病率应分别低于7%、8%和10%;一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应分别低于1%、0.5%和0.5%。
这两者的差距,是把感染率和床位数挂钩,而不是医院级别,更加具有实际意义。

很快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被再次修订,这次换了名称《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6】第48号) 文件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医院感染管理专业宪法性的文件)这个文件对之前的文件进行大幅度精简,删去相关制度要求和指标数据,所以从这天开始,医院感染率的国家层面的数据要求,不再有效,不管是百分之几,没有了要求。
然而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部分机构实际还是按照这个来标准来进行考核,但是就我个人理解,国家是采用了更灵活的方式,比如通过每年的现患率基本可以对全国的情况进行了解,吴安华等2014年中国感染控制杂志发布在《2012年全国医院感染现患率与横断面抗菌药物使用率调查报告》中提及我国HAI现患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从2001年的5.22%,2003年4.81%,2005年4.77%,2008年4.04%,2010年3.6%,下降至2012年的3.22%。医院感染率基本处于一种稳定的平衡之中,可能就是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涉及医院感染的指标性要求被删除。

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2016年8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6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936号)中又将这个内容纳入,设置在运行绩效中的服务质量的第一条,内容如下
2.3服务质量
(1)年医院感染发生率≤10.0%,漏报率≤10.0%。
2017年8月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又发布《关于印发三级妇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7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768号),内容和三级综合医院的要求如出一辙。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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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医院感染发生率≤10.0%,漏报率≤10.0%。
这可能仍然不是一个最终的结果,因为还有一些了比如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口腔医院等类型的医院可能会发布相关医院感染指标要求,估计内容和要求都不会都太大差异。
而对于我们执行标准是要求,而更重要的,是理解标准。
我认为重新提出这个指标,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提醒大家对于医院感染防控的重视,从之前较少提及感控到感控的实际的指标化操作,实际操作层面虽然一个医院感染率基本不太容易达到10%,但是当一个标准放在那里,你就会觉得有人鞭策,会更加砥砺前行,有人比喻说桥栏杆有什么用,但是当你通过这个桥的时候,你会觉得安心,而没有的话,你又会感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从医院的本身,要如何合理的设置医院感染的标准呢?
首先理解清楚,这个考核标准是针对全院,而不是每个科室,不能把每个科室都定到10%,恐怕有失公允,其次因为医院感染的指标是一个动态的,年份之间差距不太大,设置科室感染率指标时候,可考虑统计该科室近几年的数据变化,得出一个中位数或平均值,可能更具有实际意义,也能真正的符合规范要求。科室也能从实际出发降低医院感染发生,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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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学习了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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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川页老师列出相关规范的分享,目前我院全院目标是感染发病率≤10%,漏报率≤10%,临床各科室取前三年的平均数来定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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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7年绩效管理三级指标分解表》中要求无医院感染病例漏报,我们正为此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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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医院感染发生率≤10.0%,漏报率≤10.0%。我们是按这个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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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页 发表于 2017-12-5 09:48
1994年 原卫生部发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卫医发[1994]第36号文)【注意:该文件已经废止】,文件中这 ...
路过学习了,感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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