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医疗废弃物暂存点的环境卫生学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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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3 18:4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七)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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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子


好像这一点是有点矛盾! 

发表于 2013-11-20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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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3 18: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10老师分析得太好了,路过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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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3 18: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就是难以理解他们,今年我区成立了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其中成员之一就有卫监人员,所以在有些不确定的内容上,大家都会共同商量,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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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3 18:46: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10楼 和11楼,迷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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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3 18:46:1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也感到很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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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3 18:4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华道方 发表于 2013-11-14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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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学习了,也感到很迷惑。
同意楼上老师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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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3 18:4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啊:医疗废弃物管理不善,会直接影响到环境,定期对环境进行卫生学效果检测、评价,无非就是想把某些隐患杀灭在萌芽状态。至于环境类别的划分,有意义吗?——我觉得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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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3 18:4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不迷惑。
11楼老师列举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里面提到的“ 医疗卫生机构”,应该是指通过焚烧等方式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单位。
我觉得看法律条文不能断章取义,要结合整个条例精神、要求,结合实际来理解,否则就会作茧自缚。毕竟有些条文,词不达意的情况也经常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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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3 18:4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遇到过要我们对医疗废物暂存间安装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的,当时我觉得好多余,但是,省卫监的检查人员说,全省都有,就你们医院没安装,难道全省都不懂吗?所以,我也不得不安装了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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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3 18:4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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