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原创]关于利器盒,可以废物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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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8 07: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 swx920510 的帖子[/h1]


关于利器盒,可以废物利用的问题:
本人认为既然国家有法规,只得按国家法规去做。
但是目前医疗废物有些管理实在有些复杂:
既然已建立统一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所有医疗废物均进行焚烧,处置中心的运送车辆将所有医疗废物均置于一个周转箱内,根本不分感染性和损伤性,为何还要如此多的利器盒呢?为何要浪费国家资源呢?即使要用利器盒,为何利器盒不能重复使用呢。利器盒的作用究竟是为了防止损伤还是为了防盗?实质上只要在诊疗场所将所有的医疗废物放在一个大的硬质盛器内(内放医疗废物专用塑料袋),收集人员回收后也直接将此放入周转箱内,损伤性废物根本不会伤人。这种利国利民的事应该让卫生部领导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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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8 07: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锐器盒主要是为了保护工作人员。因为锐器在从病房到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过程中,需要很多环节。卫生员到病房收集废物、将废物集中到医疗废物暂存点、从暂存点装到运输车上......,如果我们不使用锐器盒,很可能出现锐器伤。因此,要求使用锐器盒没有错,主要是能否使用各种实用经济的替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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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8 07: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真那样做,卫监部门可能会给你开罚单的。你觉得跟这些人能讲清道理吗?
他们是只认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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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8 07: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增经跟卫监部门的人员说过,目前大家的观点,学术上的认识,答曰:那我不管。大家的认识没有法律依据,不算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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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8 07: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在实际工作中,在如何对待医疗废物的问题上,还存在不少困惑。我们医疗机构与卫生监督部门的认识就不一致。卫生监督部门只认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讲究灵活变通。能不能寻求平衡点呢?在保证无害化以及职业安全防护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变通的措施呢?
处理实际事务,我想,我们应该具有科学的观点,具有实事求是的观点。我们的经济条件还不能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提并论,应对实际事务的许多措施也不可能与他们一模一样,还是具有初级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当然,条件允许,还是应该高标准严要求。
对于利用各种替代品代替锐器盒,我理论上同意,行动上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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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8 07: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1 zzxygb619 的帖子[/h1]


你的观点我很赞同"关于利器盒,可以废物利用的问题:本人认为既然国家有法规,只得按国家法规去做。"但如果使用其它容器则可能会发生职业暴露事件,这个责任谁负?经济问题是高层领导考虑的事情,我们搞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应该提,我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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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8 07: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我们的国情,现在用利器盒,确实有些浪费,特别是临床上成本合算的科室,很不情愿。有点打肿脸充胖子的味道。但卫生部这样规定了,只好执行。再说卫监所查到了行政处罚也很利害,罚了就有点得不偿失了,这样的规定起码出发点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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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8 07: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按条例要求用利器盒,确实大家感觉有些心疼,但医疗废物感觉主要是管理,技术层面要求不高,管理就是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规范等要求。
该花就花吧,别牛都跑了,抓着牛毛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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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8 07: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h1]关于利器盒[/h1]


我认为:按条例要求使用利器盒,是每所医院必须承担的运作成本。过去没有认识。社会发展了,认识应该逐步到位了。我想,也可以这样看:现在用,并不是浪费,而是过去没有用,是不该省的省了。:lol :lol ,心理是不是就平衡些了呢??
       话说回来,提出和讨论这个问题的人,都是对医院相当负责的人。浪费可耻,“节约”是一种美德。但节约的饿前提是什么呢???要看节约的结果呢。
      与李六亿教授座谈,讨论过这个问题。最后的共识是:预防刺伤暴露事件的发生,才是真正目的。按条例要求使用利器盒,是最好的方法。但要符合国情,地情。大医院,经济实力雄厚,应该不折不扣的执行条例,用利器盒。边穷小困的医院,实在没有经济能力,但要有这个意识,使用可口可乐瓶,易拉罐,也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我们检查人员就不要求全责备。挺人性化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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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8 07: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h1]废物利用[/h1]


我认为:利器盒的废物利用,不是不能考虑的问题。但要明确:
1、应该由废物处理流程的最末端:环卫公司集中专门进行。
2、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必须有保障,刺伤问题和污染问题。所以最好是机械处理,不要人工处理。至少是人工间接处理。不能作为利器盒回收。作为塑料回收利用也行啊。
3、医院和环卫公司的利益分配关系协商。按回收所得比例返还,或冲抵部分处置费。
4、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研究合理回收方法。

[ 本帖最后由 ZHWEN 于 2007-11-1 12: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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