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5-2-12 15: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您的疑惑,根据我的理解解释一下,欢迎拍砖! 解释您的第一个疑惑:《2013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中(八)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要求: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送检率不低标准也是于50%;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没有这样的规定,各省的医院感染质量管理标准也是根据国家卫计委文件制定的。解释您的第二个疑惑:抗菌药物微生物送检率和感染病人标本送检率是同一个概念吗?字面不同,但含义相同。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病人(预防用药除外),一定是感染的病人,不是感染病人,就不可以使用抗菌药物。提高样本送检率,更准确的说是应该提高有价值的样本的送检率(尤其提高血液及其他无菌部位标本送检率)的办法,“胡萝卜+大棒” 。
[h2]评分[/h2]
参与人数 1威望 +2
金币 +3
收起
理由

沧浪之水
+ 2
+ 3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