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报告单解释”是每个检验工作者义不容辞的义务【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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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1:2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规定检验科工作人员不准向患者做如何报告单解释。因你的解释而造成的医生和患者的矛盾,由解释人员负全部责任。(院长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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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1: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诸位老师从不同角度,点评报告单解释优劣不无道理,至于贵院长规定的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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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1: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解释一次报告结果罚款200!当然这要在被发现的时候,院领导什么时候发现,我想要不是当面被发现,要不就是医患矛盾解决不了的时候,那时不管你解释的对还是不对,只要你违反了规定就得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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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1:2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解释一次报告结果罚款200!当然这要在被发现的时候,院领导什么时候发现,我想要不是当面被发现,要 ...
YUYUWEI 发表于 2011-6-7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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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医院又太走极端了!例如微生物检验报告没有微生物室的专业人员的解释,临床医生能真正看懂吃透还真没有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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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1:2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们医院的临床医生还真是如此。工作了这些年,还真是在解释工作上是费力不讨好啊!比如说ESBL慎用头孢三代及氨曲南(当然这是以前的标准了),医生却理解为耐药不可用,或者这报告有问题明明用来有效,你却说慎用什么的,还有MRSA反正医生自有一套自己的说法和行事方法!还有微生物室最好自己去采取标本,要不这分析前质量控制真的很难令人放心!虽说医患沟通难,但我看临床和检验的沟通也更是任重道远啊!只有不停充实自己,把自己接近临床的角色,我想可能会有所改变吧!{:1_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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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1:24:25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过10几年的努力,现在我们医院临床医生对微生物室就非常信任,有什么问题都和我们讨论商量。
如你所说,要达成这样的良性局面必须是微生物室自己要足够的实力才行,只有这样才能从容应对和合理解决来自临床的一切问题。
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要建立微生物室在临床医生中的威望,不是一两天,一两年的问题。需要不断努力改变自己,提高自己,才能适应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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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1:24:2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给我勇气走未来的路,也许真的是要首先学会融入彼此的世界,才会打开一扇属于彼此,包容彼此和理解彼此的希望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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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1: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巴老师说得容易,我却感觉非常难!给了勇气也不敢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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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1: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8# QQZL

巴版也不是说得容易,这是他的经验总结,也是长期工作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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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1:2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二进制 于 2011-6-26 06:40 编辑

回复 28# QQZL
高傲自大的有之,虚心探讨的亦不少,与各人所处的环境际遇差异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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