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医生病志记录“考虑患儿院内交叉感染”患儿家属状告医院赔偿医疗费用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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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8 00: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生记录考虑患儿院内交叉感染,那么依据呢?患儿同病室有其他同样感染的吗?
老师一针见血的指出了问题所在。院内感染不等于院内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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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8 00: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复印病历只能复印客观资料,像病程记录这些主观资料是不能复印的,且要通过医务科才能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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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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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8 00: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生刚开始发现患儿发热,肯定以为是上呼吸道感染,所以记录“考虑患儿院内交叉感染”,没想到问题如此严重。现在的患者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但我们的医生防范意识却一点也没有。医生再不重视的话,以后这些纠纷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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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8 00: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一个应该吸取的教训,现在好多医生的水平真的是差劲,这种低级错误经常出现在病历中。平时培训的时候借口工作忙,不愿意参加,到了实际工作中肯定会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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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8 00: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斜风细雨 发表于 2013-6-18 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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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生虽然这样写了,但是该病例并没有上报院感病例。
2、该患儿的伯伯是一个个体医生,也就 ...
“考虑患儿院内交叉感染”,也就是外源性的感染,外源性感染很大程度上是可防的,如是内源性的可能会更容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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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8 00: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桥流水 发表于 2013-6-18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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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案例看,医生自我保护意识还没有病人家属维权意识高,病史本身就是法律依据,写病史有时也需要技巧。
同时老师的看法!这个经典案例分享得太及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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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8 00: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院内感染,如果只是个别患者,并没有引起群发,也有可能是患者自身抵抗力较差。不能认为院内感染都是医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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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8 00: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公正的角度而言,此案例是否需要赔偿,还需进一步的证据:就是医方有无存在直接导致感染的过错行为?如果找不到过错(指违反诊疗规范、护理常规、消毒隔离等等各种规定),此感染就属于在现在的科学条件下不可避免的(所谓不可能零感染);如果有差错,那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大家不要忘了,医疗机构并不对医疗后果(谁说病包治包好?那不成了游医?)负责,只对在当今科学条件下的医疗过程负责,只对自己的差错负责。没有差错就不承担责任(无过错责任、推断责任那是另外的法律情形),这是判断是否需要赔偿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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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8 00: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斜风细雨 发表于 2013-6-18 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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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1、医生虽然这样写了,但是该病例并没有上报院感病例。
2、该患儿的伯伯是一个个体医生,也就 ...
医院感染是医院的次生品,医院感染是医院治疗疾病过程中一种潜在的、固有的风险,风险与治疗是共存的。任何事物都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是一对矛盾的对立与统一,患者来医院治疗疾病,希望能对疾病进行好的治疗,达到治愈的目的,但在治疗过程中必然存在种种风险,是药还有三分毒,医院感染只是医治疾病中的风险,不能说发生了医院感染就是医院的责任。医院感染是可防可治的,然而有些感染是不可避免的,不能说发生了医院感染,就完全是医院的责任,这个道理一定要给患者或患者家属讲清楚,要对医院感染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不能说,发生了医院感染就是医院的责任。任何一位医生都不希望医院感染的发生,但医院感染常常难以避免,发生了医院感染,正确的态度应该是积极治疗应对,而不是把责任推给医院,要求医院承担发生医院感染的后果,这一点要花点耐心,给患方解释清楚,使患方理解,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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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8 00: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飚江油 发表于 2013-6-18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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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病历只能复印客观资料,像病程记录这些主观资料是不能复印的,且要通过医务科才能复印
这些观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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