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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2 08: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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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一点个人见解:
1.翻阅护理上的教材,关于紫外线灯管更换条件,不过是新版抄旧版,本身强制规定超过1000小时就要报废,就是不尊重科学的表现,反而成制约技术发展的障碍,其结果自然是被摒弃。新规范早已不这样要求了,所以大家就把1000小时报废这个概念忘掉吧。
2.相信以后还会出现几十万小时寿命的灯管,还是以监测为准吧,只要监测合格,超过标定寿命也可继续使用。当然,以厂家提供的寿命值的1.2~1.5倍做为强制报废时限(考虑其在监测间隔期内故障率会显著增高),也是比较慎重的选择。
3.紫外线测定仪可能会有两三档,对应上下多组数据标示,可要辨识清楚,切莫马虎,误读数字。
4.监测工作应当配合建立所有在用灯管的档案与标签。
5.24小时有人环境不能用空气喷雾方法消毒,因此,紫外线循环风是越来越多地应用到临床,它们的监管与监测可真是个大问题。目前我们医院就在运行着几十台03年的机器,厂家早已不做支持,高强度灯管又无法自行监测,到底该不该停?以后还敢不敢买?实在让我们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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