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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5 19: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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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回复 #31 海阔天空 的帖子[/h1]
卫生部文件,卫疾控发[1999]第164号关于印发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管理意见的通知,其中:三、管理措施 ㈢疫情的发现、报告与管理 1、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实验室、采供血机构或其它进行艾滋病病毒检验的机构检测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结果的标本应尽快送确认实验室确认。在确认之前,不得通知受检者。我院只是初筛实验室,所以阴性者发书面报告,阳性者即由实验室人员填市CDC发的表,连同标本一起立即送市CDC,由市CDC统一送省确认实验室,医院实验室电话通知临床医师,临床医师以不确定的口气告诉患者,因市CDC的结果一般要1-3周才得,而且这个结果据说还不是确认试验的结果(里面CDC还有很多道道),所以如果病情较重或该诊断关系密切的,医师往往建议患者再次抽血由家属送到省CDC做确认试验,这时病人是要在省CDC交钱近500大元的。03年我趁机搭车跟保健科的同志去省CDC参加了卫生厅世行卫九项目搞的一个免费培训班,请教省CDC的一位老师,初筛阳性者的病历书写、诊断问题都还没得到很好解决。管理年检查时也有医院就这部分的病历书写问题提出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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