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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3 15: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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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于万斯年 于 2012-4-24 23:08 编辑
我今天和监督所到一家医院进行医疗废弃物处理的相关检查,医院感染科医生也认为暂存间没必要装紫外灯,而且一旦装了,就得监测,还要有监测记录,很是麻烦,索性不装省事。监督所当时没发表意见,我后来私下问了他们,他们非常肯定地说一定要装,但也没说明是哪个条例或规范要求的。 我刚仔细看了一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其中第二十一条对暂存地有明确要求,但没提及紫外灯。不过,第二十五条明确写道“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这里的消毒除了地面和墙之外,也应该包括空气吧,因为简单封口后的垃圾还是有可能产生气溶胶的。因此,个人理解还是应该装吧,而且紫外灯比空气消毒机更简单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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