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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08: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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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y8562243 发表于 2012-7-13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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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约法三章,制定便于执行的制度及评价标准,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谢谢! 非常赞同yhy8562243老师的意见。 首先要明确医疗废物主要由总务后勤部门直接负责管理,而院感科负责督查指导。其次,协同总务后勤部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纳入科室质量考核之中,与奖金发放挂钩。这点非常关键,一定要切实执行。再次,协同总务后勤部门加强培训、巡视、督查、考核,重视反馈沟通,必要时对于少数屡讲不改者采取重罚措施,甚至点名批评。有时也可以借助或联合医务科、护理部的力量,加强这一方面的管理。相信经过努力,一定会有所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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