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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3 23: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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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医院消毒卫生标准里面没有相关要求[/h1]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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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1995)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2月15日批准,1996年7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医 院 消 毒 卫 生 标 准 GB 15982、19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从事医疗活动的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医疗用品。消毒剂、污水、污物处理卫生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
2 引用标准
GB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4789.2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
GB 7918.2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
GB 7918.4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绿脓杆菌
GB 7918. 5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和试剂 金黄色葡萄球菌
GB J 48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试行)
3 术语
3.1 消毒卫生标准
不同对象经消毒与灭菌处理后,允许残留微生物的最高数量。
3.2 层流洁净手术室及层流洁净病房
采用层流空气净化方式的手术室及病房。即空气通过高效过滤器,呈流线状流入室内,
以等速流过房间后流出。室内产生的尘粒或微生物不会向四周扩散,随气流方向被排出房
间。
3.3 重症监护病房
采用现代化仪器、设备,对各种危重病人进行持续监护与治疗的病房。
3.4 保护性隔离房间
为避免医院内高度易感病人受到来自其他病人、医护人员、探视者以及病区环境中
各种致病性微生物和条件致病微生物的感染而进行隔离的房间。
3.5 供应室清洁区
灭菌前,供应室人员对清洁物品进行检查、包装及存放等处理的区域。
3.6 供应室无菌区
灭菌后,供应室内无菌物品存放的区域。
3.7 消毒剂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部分真菌和病毒;不能杀灭细菌芽抱的药物。
4 卫生标准
4.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
4.1.1细菌菌落总数
允许检出值见表l.
表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环境类别
范围
标准
空气
cfu/m3
物体表面
cfu/cm3
医护人员手
cfu/cm3
Ⅰ类
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
≤10
≤5
≤5
Ⅱ类
普通病房、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无菌室、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
≤200
≤5
≤5
Ⅲ类
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
≤500
≤10
≤10
Ⅳ类
传染病科及病房
-
≤15
≤15
4.1.2 致病性微生物
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在可疑污染情况
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不得
检出沙门氏菌。
4.2 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4.2.1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
4.2.2 接触粘膜的医疗用品
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g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4、2.3 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
细菌菌落总数应≤200cfu/g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4.3 使用中消毒剂与无曲器械保存液卫生标准
4.3.1 使用中消毒剂
细菌菌落总数应≤100cfu/ML;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4.3.2 无菌器械保存液
必须无菌。
4.4 污物处理卫牛标准
污染物品无论是回收再使用的物品,或是废弃的物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检出
致病性微生物。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4.5 污水排放标准
按GHJ48(试行)执行。
5 检查方法
5.1 采样及检查方法
按附录A执行。
6 有关规定
6.l 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必须执行本标准。并应指定专门科室(部
门)负责民体贯彻实
6.2 各级卫生监督、卫生防疫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
《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负责监督、监测工作。
附录A
采样及检查方法
(补充件)
A1 采样及检查原则
采样后必须尽快对别样品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送检时间不得超过6h,若样品保存于0-
4Co条件时。送抢时间不得超过24h。
A2 空气采样及检查方法
A2.1 采样高度时间
选择消毒处理后与进行医疗活动之前期间采样。
A2. 2 采祥高度
与地面垂直高度80-150cm。
A2.3 布点方法
室内面积≤30M2,设一条对角线上取3点,即中心一点、两端各距墙1m处各取一点;室
内面积>30m2,设东、西、南、北、中 5点,其中东、西、南、北点均距墙1m。
A2. 4 采样方法
用9cm直径普通营养琼脂平板在采样点暴露5min后送检培养。
A2.5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
A2.5.l 普通营养琼脂培养基
按GB4789.28中3.7条配制。
A2 5.2 检查方法
参照 GB7918. 2规定执行。
A2.5.3结果计算
5000N
空气细菌菌落总数(cfu/m3)= AT ...............(A1)
式中: A—一平板面积。 cm2;
T—一平板暴露时间,min;
N—一平均菌落数,cfu/平皿。
A3 物体表面采样及检查方法
A3.1 采样时间
选择消毒处理后4h内进行采样。
A3.2 采样面积
被采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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