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当“感染控制专业的职称新名称”设想,遭遇“传染病管理规范和考核评价标准”...

[复制链接]

0

主题

3055

帖子

2953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953
发表于 2010-12-17 16: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分和都是各说各的理,我们一种要求分开到现在还没有分开,这个规范如果一出台领导就有话了。还是不分的比较好,否则合起来多麻烦。但是我关心的是我们的职称问题还有信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

帖子

159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59
发表于 2010-12-17 16: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不容易才独立出来,怎么又要隶属于“疾病预防控制处(科)”?我们的地位不是又回到以前了?坚决抗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28

帖子

27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27
发表于 2010-12-17 16: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医院感染管理科并入疾病预防控制处",医院感染管理科不是又降为二级科室了,真搞不懂,领导们拍拍脑袋又出一怪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53

帖子

547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47
发表于 2010-12-17 16: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就看看热闹,但我们的头们可不能松懈,不然刚有的一点起色就给整没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03

帖子

183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83
发表于 2010-12-17 16: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详细阅读了《传染病管理规范和考核评价标准》,很震惊!院感工作正做得越来越顺手越有起色,又出了新的办法。如果是把院感科和防保科又合在一起,大家从概念上混淆是一回事,人员3-5人(三甲医院)怎么够?现在都忙不过来,那不等于裁减工作人员吗?院感和防保是两项工作,有交叉但不能混为一谈。希望决策层能很好地思考再下定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17

帖子

364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364
发表于 2010-12-17 16: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建议成立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处,与传染病分开,要不然以后感染性疾病与传染性疾病又分不开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773

帖子

3660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660
发表于 2010-12-17 16: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标准并没有说把院感做为二级科室吧,并入疾病预防控制处只是增加了传染病的管理职能,不过不再称院感办(科),管理上内部分工更细的话,可以分成小组,各负其责,疾病预防控制处还是一级科室,原来的院感职责也由其来完成,怎么是降级了呢?搞不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517

帖子

89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89
发表于 2010-12-17 16: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7# 小雨点儿
把院感、预防保健分成小组,各负其责,那么预防控制处的人员有去做什么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773

帖子

3660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660
发表于 2010-12-17 16: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雨点儿 于 2010-12-20 16:56 编辑

回复 58# 落花生
是说根据需要可以分组,你不分也可以,到那个时候你就是疾病预防控制处的人啊,只是工作分工不同而已,我们原来这些搞院感的对外就是疾病预防控制处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517

帖子

89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89
发表于 2010-12-17 16: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落花生 于 2010-12-20 18:18 编辑

回复 59# 小雨点儿
卫生部三令五声的要求各医院将院感与预防保健分开,绝大部分医院这样做了,又要搞什么合并?这不是出尔反尔吗?况且经过院感人员的共同努力,医院感染管理正逐步向规范化迈进,这样以整合不知又会整出什么名堂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浙ICP备16040142号-3)|山东省消毒供应质量控制中心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