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arhang

职业安全的春天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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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20: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同意桃子的意见,有点忧患意识总不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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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20: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医务人员来说真的是一件好事,但是对文件之前在医疗活动中感染的乙肝还能作为工伤来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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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20: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学习了,谢谢.真的发生了血源体职业病纳入工伤,对医务人员来说只是安慰罢了,不发生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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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20: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好了,以后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我去调查底气也足了,否则真的不好意思,检验用药什么的都要他们自己话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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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20: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都是我们院感染科在管理这些医务人员的报销等问题,现在看来可以交给人事科了,我们院感科就是做好培训与发生职业暴露后的调查与监督管理,以前想制定一个关于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相关处理方案,由于涉及到补偿问题,医院不敢下文,现在看来无后顾之忧了。我看了绿叶老师的贴后,立即与人事科联系把资料传给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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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20: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见过这份《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原则》,此事对医护来讲可谓是绝对利好的消息。这是卫生部颁发的,其中内容定义了血源性职业暴露应列为工伤管理,这项工作在医院内落实应由人力资源部门执行,感觉卫生部应联合劳资委共同下发次文件,执行起来就顺畅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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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20: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朽 于 2010-2-2 16:45 编辑

回复 1# 绿叶


    谢谢楼主到来的信息。这个研究团队的一位研究生曾经联系过我们医院,想让我们也参与,但当时正好是工作比较繁忙的时候,所以没有参与,也没有贡献资料。不过,这个课题是很重要的。
  在我们省举办的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培训班上,我问了桂希恩教授,他直接参与了温家宝总理召集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座谈会。我问桂教授的是:如果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职业暴露并感染,国家将是否立法来给予医务人员一些保障?桂教授回答是:“正在准备中,他看过草案,其中是有相当保障的。比如,职业暴露感染的医务人员不工作,但是工资福利待遇以及晋升都不受任何影响;一次性给予6位数的补偿;医疗费用都由保证等等”,他也一直在呼吁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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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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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更多的医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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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20: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绿叶

谢谢您带来春的消息,至今我还没有看到,很滞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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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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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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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20: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看到这个防护原则,好好学习,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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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早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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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20: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已下载《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谢谢。但由院感科负责管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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