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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3 08: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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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诊断中,感染本身的诊断应依从于临床诊断,感控人员应加强临床诊断的学习,否则难以信服和指导于临床。而医院感染是在感染发生时判断其是否属于医院内获得或发生,目的在于诊断出该病例后,医院有防范对策,如何诊断为医院感染又无法防范,那意义何在。
建议《医院感染诊断标准》的修订,重点关注一下可以预防的感染性疾病的准确定性,哪些疾病在什么时间什么情况下发生属于医院感染,便于为医院感染防控提供方向。否则短时间内出现三例入院3-5天后发生急性阑尾炎(或自发性腹膜炎等)患者,让我们何去何从?防还是不防?如何防?
望新标准出台后能更具操作性,为“医院感染病例”这个核心给出准确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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