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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0 09: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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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照卫生部的诊断标准执行。
泌尿系统
临床诊断
患者出现尿频、尿急、尿痛等尿路刺激症状,或有下腹触痛、肾区叩痛,伴或不伴发热,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
1 .尿检白细胞男性≥ 5 个 / 高倍视野,女性≥ 10 个 / 高倍视野,插导尿管患者应结合尿培养。
2 .临床已诊断为泌尿道感染,或抗菌治疗有效而认定的泌尿道感染。
病原学诊断
临床诊断基础上,符合下述四条之一即可诊断。
1 .清洁中段尿或导尿留取尿液 ( 非留置导尿 ) 培养革兰阳性球菌菌数≥ 104cfu/ml 、革兰阴性杆菌菌数≥ 105cfu/ml 。
2 .耻骨联合上膀胱穿刺留取尿液培养细菌菌数≥ 103cfu/ml 。
3 .新鲜尿液标本经离心应用相差显微镜检查 (1 × 400) ,在 30 个视野中有半数视野见到细菌。
4 .无症状性菌尿症:患者虽然无症状,但在近期 ( 通常为 1 周 ) 有内镜检查或留置导尿史,尿液培养革兰阳性球菌浓度≥ 104cfu/ml 、革兰阴性杆菌浓度≥ 105cfu/ml ,应视为泌尿系统感染。
说明:
1 .非导尿或穿刺尿液标本细菌培养结果为两种或两种以上细菌,需考虑污染可能,建议重新留取标本送检。
2 .尿液标本应及时接种。若尿液标本在室温下放置超过 2 小时,即使其接种培养结果细菌菌数≥ 104 或 105cfu/ml ,亦不应作为诊断依据,应予重新留取标本送检。
3 .影像学、手术、组织病理或其它方法证实的、可定位的泌尿系统 ( 如肾、肾周围组织、输尿管、膀胱、尿道 ) 感染,报告时应分别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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