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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梅毒的护工能否在临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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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11: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位专家:
      我院的护工主要是为病人铺床、生活护理及辅助护士的工作,现有一位护工被诊断为梅毒II期,请问此类病人能否在临床从事护工的工作?
期待您的帮助!:lol 谢谢!:handshake: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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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11: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个问题就不需要专家解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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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11:37:02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 橄榄 的帖子[/h1]


毒的传播途径主要是通过性接触传播,其他还有输血、经胎盘传播等。所以该护工从事这类简单工作应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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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11:3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拙凌 于 2009-1-22 15:1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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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的传播途径主要是通过性接触传播,其他还有输血、经胎盘传播等。所以该护工从事这类简单工作应该是可以的。

不同意这位朋友的看法,二期梅毒患者大部分都有皮肤或粘膜的破损,渗出液含有大量的大量梅毒螺旋体,其污染的物品是引起传染的,况且明知道工作人员是二期梅毒患者,还让她在临床工作,是不是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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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11: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4楼的观点,性病不仅是通过性途径传播,病原体还能通过其他途径传播。作为传染源应该加以控制,尤其在医院这样的场所更应该严格控制。: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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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11:37: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没注意到该患者是梅毒II期。有的人即便梅毒治愈,但是还是能从血清中检出梅毒抗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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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11:3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患有梅毒的护工不应该在临床工作,在医患关系紧张的今天还是我们多想到点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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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11: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同道的热心解答和帮。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该护工除了梅毒滴度为1:2外,还没有临床症状,这次是体检时发现的。如今她已自行辞职!:liumang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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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11:37:0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分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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