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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隔离病区的"脚垫"、“泡手盆”与“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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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8: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多次听胡教授讲课,已经建议取消隔离病区的门口的脚垫、泡手盆和鞋套了。昨天,我省CDC督查专家来我院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特别指出手足口病隔离区域门口为什么不设含消毒液的脚垫,放置泡手盆,进出人员应发放鞋套(包括他们检查人员)。在市CDC开会,又在全市医疗机构感控人员面上又对我院存在的这些问题进行批评,真实误导大家,会后,找他们解释,他们居然让我拿出文件给他们看,真是让我为难!CDC相关人员为什么不加强学习与培训,还用他们制定院感标准去完成工作,怎么办?: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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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8: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 战台风 的帖子[/h1]


急需让他们补课,更新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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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8: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大家都要不断学习才跟得上时代,跟得上老大胡教授。上次监督所来检查手足口病,我们有一个隔离病房,但一直没有收住的手足口患儿,他们也要求我们对物表、空气进行消毒并记录。但那房间一直是空的啊,所以我们只做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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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8: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件"有啊.卫生部的防控指南,中华预防医学会医院感染控制专业委员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这两个机构的老大受卫生部委托(钦差大臣了)到安徽调研写出的指导意见。你也可以请教CDC专家:手足口病防控中关于脚垫、泡手盆和鞋套的“文件”。共同学习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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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8: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大家的帮助!今天,真郁闷!市卫生局根据督查的结果来我院进行通报,手足口病隔离病区不合乎标准:无三区两通道,医护人员未穿隔离衣等等,要求我们在短时间内建一个标准的传染病房,有三区两通道.目前我市只要临床确诊为手足口病,必须强制收入院,医院压力很大,医院的病区都不是按照传染病房间设置的,我上哪去整一个这样标准的传染病房间.市里又不启动专用的传染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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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8: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5 战台风 的帖子[/h1]


有哪个文件规定:只要临床确诊为手足口病,必须强制收入院。——好象没有这么规定吗!收住院有收住院的标准,并不是每个临床确诊为手足口病的患者都必须强制收入院,否则的话,医院的压力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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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8: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哪个文件规定诊断手足口病就一定要收住院?本来就是一个自限性疾病,搞得草木皆兵.轻症病人提倡居家治疗.(见两个机构老大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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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8: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 战台风 的帖子[/h1]


你可以请教他们:哪个文件要求一定要在消隔离病区设脚垫、泡手盆和鞋套?让他们也拿出文件呀,不过不要太“老”哦;P

[ 本帖最后由 xiaolongnv 于 2008-5-27 17: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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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8: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 战台风 的帖子[/h1]


急需让他们更新观念了。:run  :look






让观念变成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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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8: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帮衬着说话真好!我市是根据省里文件精神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救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手足口病患儿各级应做到"村排查,乡留观,县治疗,市重症"的要求,临床确诊的患儿经院级专家组会诊后,不管轻症或是否够住院标准,必须强制收入院!医院必须建有规范的隔离病区,这不是正为这事犯愁吗!能否在儿科现有的基础设施上建隔离病区,如果按标准的传染病区"三区两通道"肯定是达不到的.是否有必要.:/mmg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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